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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 获834万元政府补贴

金融投资报 2018-12-18 08: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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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林珂

       海特高新(002023)发布公告称,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安排2018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53号),公司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370万元政府补贴;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建【2018】93号),公司获得264万元政府补贴;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安排2018年第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82号),公司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获得200万元政府补贴。

       公告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公司获得264.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370.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获得200.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海特高新表示,上述政府补贴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对2018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总计为83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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