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珂
浩物股份(00075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物产集团所属企业与浩物股份进行资产重组的批复》。
公告称,为支持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浩物股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同意物产集团以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与物产集团控股的浩物股份进行资产重组,即浩物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内江鹏翔80%股权,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方式购买浩物机电和浩诚汽车合计持有的内江鹏翔20%股权。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作价依据为经评估备案的内江鹏翔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即118613.99万元。
由物产集团督促浩物股份做好股票发行路演推介及询价工作,依法依规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使发行价格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价值和市场需求情况。
浩物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后,由物产集团及时将发行结果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将有关情况在天津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本公司将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