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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存货不实 股民可讨“说法”

金融投资报 2018-04-02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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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杨成万)2018年3月21日,抚顺特钢(600399)因为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案由是,2018年1月31日,抚顺特钢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导致净利润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并同时申请停牌。据悉,这是继“獐子岛的扇贝跑了”、“皇台酒业的库存酒不翼而飞 ”之后,抚顺特钢狗尾续貂上演的又一幕上市公司“存货不实”的续集。

       2017年下半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44.62亿元,通过破产重整司法程序成为东北特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持有抚顺特钢38.22%股份。然而就在2017年末,抚顺特钢发布了“存货不实”的停牌核查公告。这一幕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忽悠式重组的鞍重股份”或者“虚增资产借壳的保千里”的剧情,这样的剧情太雷同,后果太惊悚, 而股民仍将成为其受害者。

       对此,有证券律师表示,如果证监会认定抚顺特钢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抚顺特钢复牌后的走势不容乐观,投资者将面临损失。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抚顺特钢的具体情,初步确定凡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抚顺特钢的投资者,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微信gushi148委托律师,向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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