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6月9日,记者从新希望(000876)发布的公告中获悉,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发行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披露发行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