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
5月4日,茂业商业(600828)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4月28日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监管要求,有资格获得股份补偿的股东按其在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每10股预计获赠股份数量为3.88股(该数据为公司初步估算,具体获赠股份数量以公司正式公布的实施方案为准)。公司确定的业绩补偿转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5日。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注意,在实施业绩补偿转赠股份前不要进行证券账户的注销、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操作,以免影响转赠股份的到账。
自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至今,公司积极会同法律顾问、财务顾问与业绩补偿方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由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本次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需进行无偿赠送的股份为重大资产重组时新发行的股份,均为限售股,如何具体实施,尚需论证。因此公司与法律顾问进行了仔细研究,法律顾问于2017年4月27日晚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认为有关股份补偿方案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有关具体方案和实施细节需要和相关机构沟通确定。2017年4月28日,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了该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顾问也将尽快出具相应独立意见,以积极推动该事项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