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珂
台海核电(002366)中标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采购项目又有了新的进展。公开信息显示,台海核电于2017年3月29日公告了《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投标福建漳州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华龙一号)、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2017年10月14日公告了《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福建漳州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华龙一号)、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5月2日盘后,台海核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福建漳州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应合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供应合同》。
对于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台海核电表示,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 40,2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3.22%。随着合同的执行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具有生产该类产品的生产资质、证书、专业技术及人员,公司产能完全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合同所需资金除合同预付款外,其余所需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