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珂
海特高新(00202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上述决议,海特高新子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出资人民币0.3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对日常经营的影响,海特高新表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