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苏启桃)
重组终止、复牌连续跌停、同业竞争成“顽疾”,最近几日泸天化的受到投资者的关注颇多。4月13日,泸天化还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发函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在4月19日之前说明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合理性。
4月12日晚间,泸天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未能兑现承诺解决其与天华股份同业竞争的问题,将这一承诺延期至2018年4月30日。4月13日就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深交所要求泸天化函询泸天化集团,要求其进一步说明,该承诺变更是否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觃、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按期履行的情况;若不存在,认定上述变更符合《 4 号指引》的合理性及其依据。同时,深交所还要求泸天化函询泸天化集团, 要求其进一步说明,对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后续方案、相关时间安排及其可行性。
对于泸天化筹划了4个月的重组终止,深交所也很“好奇”,其在问询函中指出,“承诺事项公告中称,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是导致承诺延期的原因之一。 4 月 11 日,你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复牌,该公告披露称你公司停牌期间依据与债权人签订的框架协议,积极寻找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但最终由于泸州市国资委旗下优质资产不满足重组上市条件而无法继续推进。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重组停牌期间,你公司是否对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你公司了解到拟注入的资产不满足重组上市条件时你公司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外,请你公司财务顾问详细说明,在了解到拟注入的资产不满足重组上市条件时,是否及时给公司提出了专业意见、是否对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二次延期的同业竞争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引起深交所关注了。2016年5月7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解决泸天化与天华股份同业竞争的承诺将延期之后,深交所在5月11日就发出关注函,追问泸天化集团承诺变更的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要求,以及泸天化集团对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及后续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