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珂
3月8日盘后,西昌电力(600505)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7〕87号),同意建设凉山州木里县木里河固增水电站。
可以看到, 2012年4月,木里县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获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由于该项目主体工程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根据《四川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4]932号),项目继续建设需重新核准。
公告显示,木里河固增水电站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境内,为木里河干流“一库六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五级水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7.2万千瓦,单台装机4.3万千瓦,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21.60亿元。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木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按64%、21%和15%的比例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