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8月15日夜间,茂业商业(60082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以上两位债权人分别为债务人——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9,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分行新增2.5亿元授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敞口为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理财融资,期限为壹年,并以公司全资孙公司成商集团绵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用于抵押的资产系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兴达广场建筑面积为27,595.27平方米的非住宅用房,抵押物评估总价为人民币39,556.23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抵押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合同等所有相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