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四川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担保实力,聚焦支小支农主业,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及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四川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