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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保健品坑老犯罪从重处罚

金融投资报 2021-12-31 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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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31日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典型案例。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安翱指出,近年来,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有保健需求的心理,通过“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夸大疗效”等花样繁多的手段,虚构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疗效,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牟取暴利。此类“保健品坑老”案件频发,犯罪性质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解释》明确规定,实施此类犯罪,符合诈骗罪规定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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