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12月14日,隆鑫通用发布公告称,公司1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其持有的1.38亿股公司股票及部分股票对应的 2019 年第一次、2020 年第一次现金红利被新增轮候冻结。
公告显示,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涂建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02 执 700 号﹞对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1.38亿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质押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存在的债务逾期金额为 134.93 亿元,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金额为66.82 亿元;由于隆鑫控股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经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目前隆鑫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及 16 隆鑫MTN001 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C。
隆鑫通用表示,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