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对重庆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源房地产”)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汉汇检罚〔2021〕2号)显示,重庆港源房地产因非法买卖外汇,违法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对重庆港源房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40万元罚款。
据了解,重庆港源房地产成立于2008年0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关志洪,注册资本为800万,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大道36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低压电器;自有房屋租赁。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重庆港源房地产由重庆星岛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控股,而重庆星岛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则由厦门星岛园贸易有限公司100%控股。
据悉,厦门星岛园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6日,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KWAN CHEE HONG,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93号宝达大厦20A之二,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化工产品、办公家具、服装的批发及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