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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金融投资报 2021-09-16 1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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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2021年9月1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关于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下称《业务指引》),明确上期能源将于2021年10月18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根据《通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申请。

《业务指引》对市场参与者开展业务的准备工作、国债交存和提取的办理流程、国债到期的处理、系统应急情况的处理、业务手续费的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同步发布《关于支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通知》。本次业务的推出,是双方落地的又一合作成果。此前,上期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运行平稳、市场反响积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市场人士表示,上期能源引入国债作为保证金,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同时还有助于吸引持有国债现券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入市,激发市场活力,在优化投资者结构、深化对外开放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2021年9月2日,上期能源在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明确将国债纳入保证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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