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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

金融投资报 2021-09-10 20: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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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40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9月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焦煤期货JM2110、JM2111、JM2112和JM2201合约,焦炭期货J2110、J2111、J2112和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大商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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