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9月3日,重庆银保监局披露了对厦门银行重庆分行、成都银行重庆分行、邮储银行重庆璧山龙江营业所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警告和罚款处罚。
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显示,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因信贷资金回流、同业投资资金回流,被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罚款100万元,对相关当事人廖小红给予警告。
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显示,成都银行重庆分行主要违规行为是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不按项目进度放款、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违规办理同业投资。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机构罚款人民币185万元,对相关当事人袁立新给予警告。
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显示,2019年1月,邮储银行重庆璧山龙江营业所业务员在代理销售“光大永明金保鸿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时,向投保人介绍称满期后领取“本金”和“满期金(现金价值)”,实际该保险满期后仅能领取满期保险金,涉及保单2笔,实收保费金额12万元。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邮储银行重庆璧山龙江营业所予以罚款15万元。(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