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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一波新规施行 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

金融投资报 2018-01-31 15: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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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苏启桃

       1月已经过完,春节还会远吗?在期盼着春节长假之际,一大波新规也于2月1日正式实施。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正在建立……这个2月,一批惠民新规落地。


       企业职工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

       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根据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而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国税总局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将一般纳税人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有几点变化:一是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二是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办事流程;三是《办法》中涉及到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办法》还完善了年应税销售额的定义;明确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明确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明确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限及相关管理要求;明确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公安部决定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

       公安部的措施明确,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同时,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此外,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加强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建设,2018年,开通边检自助查验通道的口岸数量要达到全国旅检口岸总数的50%,边检自助通关人数要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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