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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连遭“黄牌”警示 受损投资者可委托本报证券维权律师索赔

金融投资报 2017-05-02 1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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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讯(记者  杨成万)

    2017年4月15日,圣莱达(002473)将其于2016年与华民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三项采购合同,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涉及标的额5000万元。未料想,这一补充披露竟然触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先是4月18日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要求其在2017年5月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同日,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过,圣莱达的麻烦事才刚刚开始,4月28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其前述关联交易和被调查事项,对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自2017年5月2日起,对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圣莱达”变更为“*ST圣莱”, 股价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据悉,圣莱达信息披露违法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5年在并购祥云飞龙时,虚增祥云飞龙利润近亿元,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只因其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连续四个跌停,现在又被深交所实施ST特别处理,复牌后的走势将不容乐观,股民的损失也将继续扩大。

    对此,金融投资报证券维权律师表示,凡是在2016年2月5日至2017年4月15日期间买入,并且在4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圣莱达股票者,均可自行向法院或者通过微信13065061928,委托金融投资报证券维权律师代为起诉,要求圣莱达赔偿其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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