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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金融投资报 2016-06-30 09: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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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6月30日,茂业商业(600828)发布公告称,已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将实施,以现有总股本1,731,982,5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73,198,254.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6日;除息日为2016年7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7月7日。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均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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