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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免费为企业提供商标全程行政指导
金融投资报
2015-08-04 0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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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冷一婷)“你单位产品(或服务)尚未申请注册商标,易遭人抢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等问题,建议立即开展商标注册工作”、“你单位使用的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请认真整改”......
以上是四川省工商局制订的《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创建品牌商标建议书》、《商标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的部分内容。今后,四川省企业将陆续收到这些来自工商部门的温馨提示或及时警示。
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商标行政指导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在商标注册、驰著名商标认定、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免费为企业提供全程行政指导。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局长周广平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发送“商标五书”,给企业在商标建设、使用、保护等方面亮出交通指示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一目了然。
《意见》提出,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新《商标法》、《商标实施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指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商标注册,推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周广平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发送《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创建品牌商标建议书》等商标行政指导文书,提醒企业及时为产品(服务)注册商标,开展防御性商标注册;建议和培育知名度较高的行政相对人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对易发生或已发生的轻微商标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会及时发出警示”,周广平说。如发生未按《商标法》要求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未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等行为,工商部门将发出《商标使用提示书》,提醒企业及时整改或开展相关工作。若发生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事项、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或其他商业活动等违规行为,工商部门将发出《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提醒企业认真整改。
《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需企业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联系”,周广平提到。《意见》建议企业确定商标维权保护的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定期进行沟通和联系。工商部门将通过制发《商标维权保护联络书》,加强企业商标维权保护人员与工商部门的紧密联系,便于商标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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