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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允许险企员工持股 创新型机构持股比例可更高
金融投资报
2015-07-03 08: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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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根据通知,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包括: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等。
这份通知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股权的上限确定为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上限为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放宽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放宽至5%。
通知还明确,持股员工可成立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员工持股企业应主要从事员工所持股权的管理,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保险业人员流动性大,频繁跳槽、恶意挖角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开展员工持股,是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其劳动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行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中国保监会2日称,近期保监会积极推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同时有序增加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机构。
据介绍,保监会近日批准筹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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