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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将向民资敞开大门

金融投资报 2014-12-05 1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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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很快重启沿海核电项目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4日说,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李朴民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中,还包括今明两年可开工的26项西南水电和风光电项目,37项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项目,以及要加快推进的13个矿产资源项目,重点涵盖铁矿石、铜矿、铝土矿等矿产品种。“重启核电项目正在进行最后的研究准备。”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说。沿海核电项目是清洁能源工程包的重要内容。
   与以往核电发展主要靠国有资本相比,我国将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核电建设。“一是在核电站建设中,向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放,只要符合国家的核安全管理要求,都可以进来;二是在核电上下游相关产业,国家也会制定相应措施,促进产权多样化。”刘宝华说。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我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并在全国开展核电领域安全系统检查,同时对在运核电机组进行了技术安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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