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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物流涉嫌违规被立案
金融投资报
2014-10-15 0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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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记者 舒娅疆)2014年10月11日,皖江物流(600575)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称,皖江物流被证监会处罚的可能性极大。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进一步指出,一旦证监会认定皖江物流信息披露违规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公司索赔损失。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皖江物流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前期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在2014年10月10日前买入皖江物流股票,并在2014年10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办理索赔预登记。
厉健还提醒道,投资者办理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皖江物流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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