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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资源:公布股东回报计划

金融投资报 2014-07-31 08: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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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舒娅疆

   由于发力新能源汽车领域,西部资源成为众多资金追捧的对象,今年以来股价持续攀升,7月22日不仅以15.5元创下近三年来阶段新高,其股价相比年初时亦基本实现翻番。
   从近三年的投资者分红回报举措来看,西部资源分红回报措施与公司经营情况基本同步。201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2亿元,同比大增82.85%,当年西部资源实行每10股转增8股的分红回报措施;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约1.86亿元,同比小幅减少28.72%,利润分配则为每10股派现4元(税前);在2013年,西部资源净利润亏损5636.95万元,同比减少130.23%,公司在该年实行不分配不转增措施。“公司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制定了一系列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根据监管要求逐步完善和细化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保证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的股东权益保护工作,西部资源如是表示道。
   公开资料显示,西部资源于今年3月发布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了中小股东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在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条件方面,西部资源规定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此外,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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