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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给境外入川旅游包机“发奖金”
金融投资报
2014-06-27 08: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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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苏启桃)
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为着力推动我省入境游发展,实现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将四川建成“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目标,省旅游局6月25日发布了《四川省扶持入境旅游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到川旅游进行各种现金奖励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中明确,将对入境旅游包机架次进行奖励:凡在本年度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来川的客源地组团社和其他涉旅企业,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四川省旅游局申请奖励。奖励对象主要针对境外客源地旅行社及涉旅企业。具体奖励办法为,对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来川的客源地旅行社及其它涉旅企业,包机人数每架次达到100名,不足150名的境外游客奖励组织单位2万元;每架次人数达到150名,不足200名的境外游客奖励组织单位3万元;每架次人数达到200名及以上的境外游客奖励组织单位4万元。
此外,凡在客源地主流或旅游专业媒体,投放四川旅游产品广告的境外客源地 (包括港澳台地区)组团旅行社,均可向四川省旅游局申请奖励。奖励按客源地旅行社投放广告总费用35%计算得出,单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针对发入境旅游团入川省外旅行社、招揽并接待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地区包括中东地区、印度地区、俄罗斯地区、南美地区及非洲地区)的省内旅行社,《办法》规定,按接待游客数量奖励,每位游客奖励省外旅行社30元,对招揽并接待新兴市场的省内旅行社,按接待游客数量,每位游客奖励省内旅行社100元。
此外,境外宣传四川旅游的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办法》中规定,凡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自主发行并上市销售当地官方语言四川专题旅游书籍,且当年发行数量不低于2万本的境外出版商,凡与四川省旅游局签订协议陈列、展示、播放、派送四川旅游外宣品的境外企业、社团及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社团及机构,每年补助2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每年补助营销成本20万元。
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落实以及成都直飞旧金山等国际航线的陆续开通,为成都吸引境外游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业内人士认为,该项政策的出台对旅行社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激励,制度性的奖励有助于刺激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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