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微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51120180008
周末证券订阅
首页
要闻
银行
•
保险
市州频道
证券市场
基金
金报一线
信托黄金
期货私募
川渝频道
金融投资报
>
金报快讯
> 正文
鼓励通过竞争确定业主和电价
金融投资报
2014-06-20 08:08:42
小
|
中
|
大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公布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确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并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
刊登在发改委网站的《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称,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
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通知提出,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以促进技术进步。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同类项目政府定价水平。
发改委表示,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目前已投产的装机容量只有40万千瓦左右。
发改委认为,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的出台,将促进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同时有利于优化海上风电项目布局,鼓励投资者优先开发优质海洋风能。
金报原创
·
三家川股率先披露三季报预告,行情分
·
IPO涉嫌人为操纵,茶百道首度回应
·
华润雪花啤酒拟底价4万元转让自贡子公司
·
15亿元高溢价收购四川雅安电子特气企业!国恩股份A+H股双双大跌→
·
IPO疑被人为操纵!茶百道突遭停牌,后续来了!
官方微信
企鹅号
财富号
一点号
百家号
网易号
搜狐号
头条号
AI推荐
权威部门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合作媒体
新华网
中国经济网
第一财经
证券日报
四川日报网
封面新闻
四川在线
东方财富网
搜狐焦点
新浪四川
和讯网
财通社
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青岛农商银行
苏州银行
青岛银行
宁波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银行
中国银联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郑重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产品答疑
-
媒体独家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