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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20亿元培育新兴产业

金融投资报 2014-06-18 08: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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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舒娅疆

   众所周知,在政策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中,存在着大比例的中小企业,资金问题一直是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日前,四川首次设立了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该项资金规模为每年20亿元,主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兴产业成重点对象

   这是四川省首次设立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等。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将突出“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市场导向、注重绩效”的原则。
   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是在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资金等8项资金合并基础上设立的,每年资金规模为20亿元。主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产业化以及推广应用,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示范区建设,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企业兼并重组、创新人才培育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创新驱动项目等。

专项资金有多种支持方式

   此次设立的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方面,除了传统的融资贴息、专项补助、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等四种方式,办法还提出,开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原则,对符合创新示范条件的市县,下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县自主安排项目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并由两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监督评价结果与次年资金分配挂钩。
   在支持方式上的另一创新是,扩大融资贴息的范围。对以向金融机构融资为主实施的项目,一般采取贴息方式进行支持,包括贷款贴息和直接债务融资贴息。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工具也可以享受财政贴息,一方面增加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意在刺激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发展。
   此外,为使创新驱动资金使用到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建立动态管理的项目库并与省财政厅共享,会同省财政厅逐步建立跨年度项目评审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选聘技术、财务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设立专家库,进行项目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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