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启桃)“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和承诺;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对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上给予扶持,制定差异化的分红引导政策。”近来,管理层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的工作可谓煞费苦心,尤以对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狠抓落实见长,去年底国务院就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顶层设计。而与此同时,证监会主席肖钢也在多次会议和文章中着重强调要强化和落实分红政策。其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概为25%,显著低于成熟市场的40%,平均年化股息率低于2%。他提出,要督促公司修改章程,强化分红承诺和披露,发挥诚信监管系统的作用,落实对现金分红回报,稳定公司的监管扶持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四川省证监局也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引导和倡导四川辖区内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分红承诺,回报投资者。通过对比发现,在管理层的监管引导和各方努力下,辖区内上市公司分红家数和分红金额均出现了增长。
据四川证监局数据显示,2011年,四川有5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同比增长43.24%;合计分红金额达70.04亿元,同比增长44.67%。而2012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金额稳步增长,全年上市公司分红家数达53家,合计分红金额达70亿元。来到2013年,四川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进一步提高,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得以加强,决策机制亦更为科学和完善。据wind数据统计,截止4月28日,四川已有57家公司披露了分红方案,且多家公司一如既往地延续分红的传统和慷慨。
具体来看,就已经披露分红方案的57家企业中,泸州老窖继续稳坐第一的交椅,最为慷慨,每10股派送12.5元(含税),当然也有一些公司由于出现连续或间断性的亏损,2013年无力进行分红。而像禾嘉股份这样的公司则是真正的“铁公鸡”,持续盈利三年且2013年净利润不低,却一直未有分红、配股等投资者回报行为,遭到投资者的质疑。
投资者保护工作,政府、中国证监会多是扮演着顶层设计的角色,能够为投资者带来经济收益的则为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投保工作中最为直接的是分红送配。本周起,投保周刊梳理和采访四川上市公司分红情况,直击上市公司的慷慨与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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