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都化工(002539)4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嘉施利公司”)收到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城嘉施利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有效期三年。
公告称,应城嘉施利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3年至2015年),由原来25%的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次应城嘉施利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对应城嘉施利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