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 > 保险 > 正文

提交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安华农险领罚单

金融投资报 2021-05-17 09:52:00
小 | 中 | 大

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因存在指定临时负责人未报告、提交监管部门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项违法行为,安华农险收到银保监会开出罚单。

根据罚单,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12月27日期间,安华农险时任董事长李富申行使总经理职权。2019年1月3日至2月14日期间,安华农险时任董事会临时负责人张韧锋行使总经理职权;2019年8月16日至9月23日期间,安华农险时任董事长张韧锋再次行使总经理职权。上述期间董事长、董事会临时负责人实质上承担了经营管理层临时负责人的职责。安华农险未就其指定李富申、张韧锋担任经营管理层临时负责人的决定向监管部门报告,且李富申临时负责时间超过监管规定的3个月,张韧锋前后两次履行经营管理层临时负责人职责。李富申、张韧锋作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临时负责人,并且是履行经营管理层临时负责人职责的当事人,对该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安华农险于2019年5月6日向中国银保监会报送的《2018年度公司治理报告》中,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部分独立董事表决和发表意见情况的记载与董事会会议记录不一致,且报告记载前后存在矛盾。张韧锋作为时任董事会临时负责人签署该报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指出,安华农险指定临时负责人未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公布,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修改)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四十六条,对安华农险、李富申和张韧锋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安华农险罚款1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张韧锋警告并罚款1万元。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