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记者 吉雪娇
“期盼已久的新重疾终于上市!0免赔,百万保额医疗报销(含自费),搭配涵盖轻症、中症、豁免、特定疾病、重疾,期满还返还保费。”近日,某寿险四川分公司高级业务经理黎凡(化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新重疾险产品推介信息。
继今年2月新重疾定义正式实施以来,保险公司陆续推出新的重疾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有超30家保险公司上百款产品上市。值得留意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新重疾产品策略亦有所分化,其中,大型险企多增保降价,而中小险企则适度提升了产品费率,保费价格有所上涨。
上百款新重疾产品上市
随着新老重疾产品定义和发生率的切换,各家保险公司也开始逐步上线新的重疾产品。
根据监管要求,自2月1日起,重疾险产品全部为依据新的重疾定义和新的重疾发生率表而研发的新产品。从修订内容来看,重疾险新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适度扩展保障范围等。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有超30家保险公司上百款新重疾产品上市。总体来看,新重疾产品供给呈现多样化,在赔付次数、附加保障、健康服务方面各自发力,实现差异化竞争。
以某险企重疾保障计划为例,在轻、中症赔付方面,客户可自由选择轻症最高达30%、中症最高达60%的不同比例单次赔付金额,前后两次赔付无间隔期;轻、中症最高赔付次数可分别达到5次,累计赔付最高达10次,并且轻、中症之间赔付互不排斥;同时,通过个性化配置,可享受重症及恶性肿瘤多次赔付、轻中症保费豁免、投保人及其配偶重症/全残/身故豁免等特别保障功能。此外,还提供覆盖健康管理前、中、后期的全方位保障与服务。
“跟过去相比,新重疾险产品保障责任增加了不少,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保险人士指出,同时,消费者还可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实际需求,在核心保障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配置选择,从而实现专属保障方案的灵活定制。”
模块式发展或改善竞争格局
受疫情影响,去年以来,消费者健康管理及风险保障的意识明显提升,同时对于重疾风险的保障需求亦逐渐提高。尽管受“开门红”步入尾声及重疾切换影响,3月以来,重疾险销售面临压力。不过,考虑到当前疾病风险保障缺口,分析人士预计,重疾险市场仍存一定空间。其中,二季度被认为是打开新重疾市场的关键时期。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重疾保障的平均保额相对不足,与重疾真正达到保障目的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友邦人寿近日公布《2016-2020年度理赔报告》显示,近5年来友邦人寿累计赔付总金额约75亿元,其中重疾赔付占40.4%,但71.2%的重疾理赔额不足20万,重疾保障额度缺口巨大。
面对市场需求,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要加快自身供给能力的全面升级,跟上客户重疾需求的步伐。“随着市场对保险产品需求趋于多样化,险企供给侧改革,尤其是重疾系列产品革新势在必行。”
值得留意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新重疾产品策略亦有所分化,“头部上市险企多数在保障范围提升的同时下调产品费率,或由于负债端竞争格局日趋激烈及精算假设中有关费用率假设下调所致;中小险企产品多在保障范围未有明显增多时上调产品费率,或旨在提升盈利能力,但上调后整体费率仍低于头部险企。”开源证券研报指出,整体看,各家费率角度难分高低,后续产品竞争或更多依赖于差异化保障及服务。
随着新重疾产品的陆续上市,分析人士认为,竞争格局有望改善。国盛证券研报认为,2020年初以来重疾价格战相对缓和但仍有持续。从当前往后展望,预计重疾价格战难以再持续恶化,模块式发展将会使得重疾竞争格局明显改善。
具体来看,一方面偿付能力、再保压力以及长期资产配臵的压力使得中小公司难以持续采取低价重疾策略;另一方面,从当前已上线的新重疾产品看,大公司整体在提升保障、降低价格、附加健康管理服务,而中小公司整体价格有0-20%的提升,保障没有明显增加,大多数产品在部分保障上还有减少,此外定期重疾、纯消费型重疾供给明显下降。
“未来重疾或将逐步向模块式方向发展,价格将难以再直接比较,公司品牌、健康管理服务等因素将会对重疾销售影响更为明显。”国盛证券研报指出。
误导宣传迎重拳
随着新重疾时代的来临,消费者保护亦持续受到关注。近年来,由疾病保险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银保监会近日通报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人身保险公司涉及疾病保险纠纷投诉为3055件,占比达20.79%。
从现实情况来看,因炒作停售行为等受到处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黄冈银保监分局去年12月发布罚单显示,某寿险黄冈中心支公司所辖英山支公司工作人员周爱萍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xx人生】紧急通知书:最后一天,‘既保病又享分红的重疾险’取消!‘轻症自带豁免’取消!提醒您:尽早配置,不留遗憾!”经查,周爱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xx人生仅售最后一天的信息不真实,存在以不真实信息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同月,淄博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某寿险淄博中心支公司银保部使用名为《1.21分公司视频会》的课件对银保渠道个人代理人进行了培训,课件中含有“好产品、高奖励、仅售12天”的描述。课件中提及的产品为xx重疾类保险产品,该产品自2018开始销售以来从未停售、限时销售。该机构存在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相关监管持续从严。去年12月,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指出,将在行业“开门红”、新政策实施等关键节点,对各公司产品开发、销售等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坚决打击保险公司违规开发保险产品、产品炒停、误导宣传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其中,误导销售方面,是否存在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