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四川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诉讼过程中,四川省消费权益协会委员会向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提出保险需求,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承保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案件简介:以闫某等四人为主的犯罪团伙,涉嫌消费欺诈、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对其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后期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将持续追踪案件审理结果。
本案是我国第一起一般商品领域请求直接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是我国消费者组织发起的首例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益诉讼,也是四川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本次承保有别于过往多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等民事诉讼案件为主的局限性,开创了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承保公益类诉讼案件保全责任保险的先河。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对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它很好的解决了保全申请人因银行、担保公司门槛过高,普通申请人难于得到授信,又无力提供财产担保,造成申请人保全难,影响诉讼权利实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