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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销售误导被处罚 一季度人身险销售纠纷投诉占比超四成

金融投资报 2018-06-07 1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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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投资报记者 吉雪娇

       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却发现保险期间和年化收益率等与保险合同规定严重不符。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消息,已依法严肃查处了上述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典型案件。

       销售误导的问题并不鲜见。《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一季度,消费者涉及人身保险的投诉中,销售纠纷投诉达4907件,占比41.92%。有关人士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银保产品时,可从确认销售资质、了解产品信息、重视犹豫期权益等方面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监管严惩银保渠道销售误导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2016年12月,消费者王某发在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通过某保险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购买了该行代理销售的某年金保险产品。

       然而,中国银保监会调查发现,该保险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在销售该保险产品时所宣称的保险期间和年化收益率等内容与保险合同规定严重不符,欺骗投保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允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驻点销售、参与银行代理保险销售工作和“双录”工作,违反了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责任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保险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改正、停止接受银行代理新业务1年并处罚款60万元;对该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吴某及总经理助理张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3万元,对该保险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撤销任职资格。

       同时责令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改正,责令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地区所有机构停止接受代理保险新业务1年,责令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对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高某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副行长李某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行长杨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一季度销售纠纷投诉4907件

       销售误导的问题并非个例。公开披露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涉及人身保险11707件。其中销售纠纷投诉4907件,占人身保险投诉总量的41.92%,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如实说明保险期间、不按期交费后果、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等重要合同内容,以及虚假不实宣传等问题。

       中国银保监会亦特别提示提保险消费者,购示买银保产品时谨防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销售误导行为。 其中,混淆产品类型主要表现为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机构共同开发的产品等,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所推荐产品是保险产品。 

       夸大产品收益主要表现为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隐瞒产品情况则主要表现为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就在近期,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查处惩戒力度。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针对人身保险销售、渠道、产品和非法经营等方面问题开展人身保险“治乱打非”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销售误导风险可防范

       那么,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又该如何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提示,可从确认销售资质、了解产品信息、积极配合“双录”、认真对待回访、重视犹豫期权益等环节入手。

       其中,确认销售资质方面,建议保险消费者根据商业银行专区内公示信息,判断销售人员是否为银行工作人员及其是否具备代销保险业务相应资格。若销售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保险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并可根据公示的咨询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了解产品信息方面,建议保险消费者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产品销售文件,充分了解产品类型及期限、所属机构、保障责任、风险情况、缴费情况等关键信息,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

       同时在销售过程中如遇到强制搭售、劝诱误导或虚假夸大等不当推荐行为,保险消费者应保持警惕,并有权拒绝购买或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还建议保险消费者用好犹豫期,认真考虑所购买保险产品的险种、期间、保险责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对所购买保险产品不满意的,应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产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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