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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川内两地赔付及时结案

金融投资报 2017-05-18 0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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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唐莹 记者 杨雪)日前,家住自贡富顺大安区回龙镇金先生因肺癌医治无效在家中身故。5月4日,金先生的家属来到新华保险自贡中支提出理赔申请,公司审核完毕后第一时间立案上传,所提交的理赔资料经过审核,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当日结案,给付理赔金额84057.76元,次日完成银行转账。

   据了解,2011年4月29日,金先生为自己购买了新华保险《吉星高照A款》,保额是4万元,年缴保费3056元。这份保单的保险责任规定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双倍进行赔付。经核实,金先生的情况符合双倍赔付条件,公司当天就给出结案通知:履行双倍赔付的保险责任,给付理赔金84057.76元。

   今年2月,家住绵竹市的柳女士因妇科异常前往绵竹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血常规的检验结果显示其血小板、白细胞两项指标均远高于正常值,随后柳女士前往华西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最终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柳女士一家是工薪阶层,巨额的治疗费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因为怕年事已高的父母担心,柳女士一直不敢将病情告诉父母。让柳女士稍感宽慰的是,自己曾于2013年1月15日在新华保险投保了保额10万元的《康爱无忧两全保险》。4月25日,10万元理赔款及时转入柳女士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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