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11月26日,据江津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重庆江津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因违规被罚款60万元。
罚单显示,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因未严格执行贷款合同面签制度、违规以表内贷款清收表外不良,江津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罚款共计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罗宇、伍洪梅、王竣锋、杨灵芝、夏远航给予警告;责令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对李文龙、黄培彬、张杰给予纪律处分。
据了解,江津石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01月26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东门转盘山奇农贸汽配综合楼B幢14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文龙,具有4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江津石银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持股51%,认缴出资额3060万元。其余24位股东均持有该行5%至0.16667%不等的股份。
据悉,石嘴山银行成立于2009年3月,于2010年先后成功引进国电集团、杭州银行两大战略投资者,主要股东有国电集团、杭州银行、石嘴山市财政局及40余家民营企业股东。截至目前,注册资本11.95亿元。全行分支机构69家,金融服务范围覆盖全区五市和主要县域,并相继在宁夏、安徽、山东、重庆等地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
截至2020年12月末,石嘴山银行资产总额608.95亿元,存款余额479.14亿元,贷款余额371.2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末,7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合计142.32亿元,各项贷款93.6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2亿元。(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