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10月22日,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显示,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被罚款70万元。
罚单显示,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资金被挪用;大额风险暴露超标。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重庆银保监局对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罚款70万元。
据了解,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成立于2012年05月28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40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根据天眼查数据,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80%、10%、10%的股份。
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曾多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今年5月21日,人行重庆营管部对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6.5万元。该行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履行不良告知义务;异常交易排除理由不合理。
2018年8月16日,重庆银监局披露渝银监罚决字〔2018〕5号,重庆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因向监管部门虚报报表、违反集团客户统一授信规定,被罚款70万元。(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