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10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获悉,2021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304件;解决13875件,投诉解决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8.3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8.48万元。
保险、银行服务投诉下降
从统计数据来看,2021年第三季度,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上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质量、安全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
按商品种类来分,涉及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房屋及建材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0年同期相比,家用电子电器类、烟、酒和饮料类、房屋及建材类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食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服装鞋帽类等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与2020年同期相比,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公共设施服务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保险服务,邮政业服务和银行服务等呈下降趋势。其中,保险服务2021年第三季度投诉量占投诉总量比为0.06%,较2020年同期下降0.27个百分点。银行服务2021年第三季度投诉量占投诉总量比为0.01%,较2020年同期下降0.09个百分点。
商品房类消费投诉693件
值得留意的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改革和政策调控,商品房销售及房屋中介服务在居民生活消费中的地位日渐重要。四川省消委指出,普通消费者由于商品房交易频次少,相关知识相对缺乏,而房产交易中又关联地产、金融等多个行业,使得商品房交易问题复杂化,在此类消费投诉中,消费者因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等产生的投诉相对较多。
据四川省消委统计,第三季度全省共收到商品房类消费投诉693件,主要问题表现为房屋质量和虚假宣传方面的纠纷。房屋中介类投诉主要问题表现为虚假房源信息、房源价格不透明、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未按照合同内容履约等问题。
购房对每个家庭都是一项重大消费,存在交易金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为让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四川省消委提醒消费者,购房消费“查、看、审”不能少。
其中,首先,“查”土地使用年限。买房时要特别了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告知此类重要信息;其次,“看”订金还是定金。消费者在正式缴纳定金时应签订认购协议等明确约定商品房真实信息及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对房号、建筑面积、成交价格、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再次,“审”合同重要条款。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房屋面积、楼层、房号、房屋价格、交房时间、交房标准、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消费者购房过程要注意索要和保存票据、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权有据。发生消费争议时,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委组织投诉、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四川省消委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