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 > 银行 > 正文

涉17项违法违规行为,重庆富民银行被罚款850万

金融投资报 2021-10-08 11:22:31
小 | 中 | 大

金融投资网讯 9月30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民银行”)因1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850万元。

 

 

罚单显示,重庆富民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两会一层在互联网贷款管理流程中履职不到位;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关联交易管控不到位;与关联方合作助贷业务中,接受虚假用途材料发放贷款;弱化关联企业投资类业务审查,信贷资金被股东占用;授权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无权限或超授权开展部分业务;未对附追索权的贴现资产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及计提资本;资产质量分类不准确;信贷业务“三查”管理不尽职;部分核心风控外包合作机构;风险管控严重不审慎;规避业务实质进行监管套利;互联网贷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存在重大缺陷;贷款资金支付与管理失控;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缺乏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网络安全管理失职。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重庆银保监局对重庆富民银行罚款共计850万元,对张国祥(该行董事长)罚款50万元,对楚龙春(该行行长)罚款30万元,对钟子明(该行副行长)罚款20万元,对李丙洋警告。

 

对于上述罚单,重庆富民银行回应称,处罚相关事项源于2020年对该行进行的例行业务检查。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该行高度重视,已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同时,该行将持续坚守普惠金融市场定位,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富民银行成立于2016年8月,是经中国银监会常态化审批成立的第一家民营银行。富民银行由瀚华金控、宗申集团、福安药业、渝江压铸、海特环保、陶然居和博恩科技等重庆七家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亿元。

 

据了解,2020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了对重庆富民银行的行政处罚,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35万元。违法行为具体包括: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规定进行条码支付业务管理;未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异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柏金伶)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