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何颖)近日,四川居民程姓女士在网络爆料称其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她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发生过两笔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程女士及其儿子称两人对1200万元的贷款不知情,且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程女士本人笔迹及指纹。
为此, 金融投资报记者联系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得到的回复称,确向程女士发放过两笔贷款,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而程女士则是该公司股东之一。
浦发银行回复如下:
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浦发银行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浦发银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
此外,天眼查信息也显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孟君。孙孟君持有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32%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但值得注意的是,“被贷款”的程女士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第五大股东,持股8%。程女士和孙孟君共同参股的公司还有茂县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