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张璐璇)5月28日晚间,浦发银行(600000)发布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0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主管机构、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
所谓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目前,工、农、中、建、交等5家国有商业银行均已设立AIC。此外,兴业银行也在2018年12月底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人民币 100 亿元,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
除了拟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出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前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基础上,追加出资人民币18亿元,累计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