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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被挪用 四川邻水农商行领罚单

金融投资报 2019-10-15 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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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吉雪娇)近日,广安银保监分局连发两张罚单,剑指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多项违规行为。

       罚单信息显示,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胜利街支行(原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胜利街信用社)存在“贷前调查未尽职,未认真核实相关申贷资料及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25万元。直接责任人袁翥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于2015年11月获批筹建,并于2016年7月获批开业。其开业批复显示,同意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及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长安支行等47家分支机构开业,注册资本31500万元。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开业的同时,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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