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吉雪娇)8月26日,南充银保监分局公布11张罚单,剑指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农商银行”)违规行为。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南充市顺庆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抵押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形成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南充银保监分局对南充农商银行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原南充市顺庆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兴均、何雨恒、陈铭、张毅、张海来、冯强、周晓琴、米娟、蒲矜宇、陈勇对该联社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主要审批责任、直接管理责任、直接经办责任、内部监督责任等,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79万元。
南充农商银行是由南充市顺庆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充市嘉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合并简称“三区联社”)合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6年7月28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根据开业公告,南充农商银行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辖内设立分支机构128个(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100个,分理处27个)。南充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三区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由南充农商银行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