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建波
“保险+期货”从2015启动试点至今,已连续两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记者发现,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今年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已开始争相抓落实,拟在更多的商品期货品种上启动“保险+期货”项目。
创新模式 服务“三农”
所谓“保险+期货”试点,全称为“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据了解,“保险+期货”是各方合力服务“三农”的全新探索,该模式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政府部门等,改变了原有的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方式和国家对农产品补贴的方式,通过期货市场承接农产品价格风险,有效弥补传统价格保险没有风险转移机制的缺陷。具体的操作手法是为转移承保商品价格风险,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合作,约定在保险产品风险对冲、标准仓单保险等方面进行合作,保险优先选择期货公司为对手方,通过购买复制期权等衍生工具产品,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导致的赔付风险。
据了解,为了探索农产品价改和服务“三农”,2015年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动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首创了“保险+期货”模式。2015年8月。大连商品交易所联合新湖期货推出了国内首单基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价格的玉米、鸡蛋价格保险。2016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又先后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安徽省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工点项目,包括9个玉米试点,3个大豆试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成功后,2016年8月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也发布通知,决定在棉花和白糖两个品种中开展“保险+期货”试点,至此,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大豆在内,国内已有4个商品期货品种可以参与“保险+期货”的试点项目。据了解,到目前为止,郑州商品交易所已有10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试点的棉花和白糖两个商品期货品种项目覆盖了8个省(区)。
政策助力 品种扩容
“保险+期货”经过两个多时间的试点,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据了解,这也是“保险+期货”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可见“保险+期货”很好的契合了一号文件对农业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方向,对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发现,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今年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已开始争相抓落实。在2月底北京召开的“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大连商品交易所李正强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大连商品交易所将积极落实一号文件,继续做好相关试点的组织、推动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合约规则、市场结构,为试点的进一步推广提供坚实的基础。而郑州商品交易所则表示,将于本月举办“2016年保险+期货试点结项评审会”,届时将部署2017年“保险+期货”工作。另外,记者还获悉,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正在筹划以橡胶期货作为试点,启动“保险+期货”项目。
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期货”模式的推出,在保障农民基本收入的同时,利用期货市场转移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在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指引下,“保险+期货”的试点品种还会稳步扩容,各期货交易所也会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推进“保险+期货”的试点工作。“初步判断,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保费总额将明显超过2016年,相关的补贴也有可能增加,而且随着试点品种的扩容,‘保险+期货’’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新湖期货副董事长李北新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