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
修改后的《规定》中在原规定上增加一条为:“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修改后的《规定》还就另外一些条款作出了增减。 金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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