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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加大引进流动性 QFII额度可突破10亿美元

金融投资报 2012-12-17 09: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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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


   修改后的《规定》中在原规定上增加一条为:“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修改后的《规定》还就另外一些条款作出了增减。 金迅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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