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据媒体报道,近日,ST椰岛合并报表联营企业浙银渝富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举报信,称ST椰岛存在“伪造浙银渝富经营状况、编造财务数据的行为”。对此,ST椰岛9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否认财务造假。
ST椰岛表示,2020年3月17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计划及审计需求,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浙银渝富发送了《关于提供财务报表的函》,经广东德辰多次索要,公司财务部门于2020年4月通过快递收到浙银渝富盖章的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及 2020 年一季度报表。公司据此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于 2020年8月24日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因此,公司不存在伪造浙银渝富经营状况、编造财务数据的行为。
此外,浙银渝富未能对公司提供其 2020 半年度财务数据。因此,公司在《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进行提示:公司暂未取得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年二季度财务报表,鉴于该公司规模较小,暂按该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列示。鉴于此,ST椰岛认为,其已对浙银渝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进行了合理的、谨慎性的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ST椰岛还在澄清公告中称,曾于今年5月7日和8月27日,两次收到浙银渝富电子邮件发来的《告知函》,反映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其资金。在第二封告知函中,浙银渝富将之前的说法推翻又重新提出指控。公司将告知函及核实内容及相关附件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做了通报,并向浙银渝富进行了书面回复,要求浙银渝富提供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文件、管理层对该重大事项合理性的说明,广东德辰保留追究浙银渝富及管理层损害股东权益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因广东德辰所投资项目与ST椰岛目前业务发展方向不符,投资项目回报周期较长,公司按已投资金额为对价,对外转让广东德辰100%股权。截止目前,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ST椰岛表示,浙银渝富为公司非并表的参股子公司,投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约 2%,投资至今持续亏损,相关损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但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已经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在向监管机构完整汇报的同时,已就有关主体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最新消息,针对ST椰岛给出的解释,浙银渝富相关人士回应称,“ST椰岛所谓的‘财务部门于4月通过快递收到浙银渝富盖章的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及2020年一季度报表’,并不是公司提供的,而是ST椰岛董事长私刻的假公章,因为两份报表上根本没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名,我们正在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