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 9月6日,通威股份(600438)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其中,审议通过的议案之一为,公司拟与包头市政府、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投资建设年产 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主要从事高纯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等。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80亿元,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2.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将于2017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产,投资约40亿元;二期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推进。为此,公司拟以下属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在包头市(或昆都仑区)注册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作为其的投资主体。根据目前行情测算,一期2.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年。但由于该项目将分期实施,不会对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审议通过的议案之二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包括2016年“永祥”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和2016年“合肥”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审议通过的议案之三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98,338,870股新股,实际募集的29.78亿资金。其中,投入21亿到合肥通威的二期2.3GW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是合肥通威,本次变更后实施主体为合肥通威的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的议案之四为,鉴于成都市“北改”规划的实施,公司拟以成都通威实业有限公司或成立专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行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方式处置通威实业拥有的面积合计127,408.1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注销房地产开发等类似业务。
此外,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方面称,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