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成万
近日,深交所就鹏元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12华西债”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展望评级调整为“负面”的相关事项,向华西能源(002630)问询公司有息债务、应收账款和对外担保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公司方面作出了回复。
有息债务:能按时足额支付“12华西债”本息
《评级报告》显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差,有息债务大幅增加,短期内存在集中偿付的风险。对此,公司方面回复称,截至5月31日,公司需偿还的到期有息负债79,533.82万元。 其中“12华西债”60,000万元,其余19,533.82万元主要为金融机构借款。
从利率来看,公司大部分负债利率执行的是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另有4笔共计8.44亿元债务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有所上浮;从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来看, 2014年为1.43;2015年为1.30;2016年为1.32;2017年3月为1.59;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来看,2014年至2017年1-3月均为负。
对此,公司方面解释说,“公司从事的装备制造、工程总包业务采用的是定制化的生产经营模式,而锅炉产品和电站工程总包均具有单位价值大,生产周期长,分期结算和分期付款等特点。由于部分项目垫资建设、客户较多采用应收票据方式结算,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规则制度和《“12华西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要求,制定了周密的财务计划,已按时足额支付了“12华西债”2013年度-2016年度各期利息;同时提前做好了债券2017年付息、兑付准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12华西债”本息。
据悉,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合同金额超过100亿元,预计2017年1-12月,可累计收到超过20亿元的现金回款,其中,2-3季度可收到款项13亿元。同时,截止2017年5月末,公司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32亿元。
应收账款: 5.3%的坏账损失比例有点高
深交所根据《评级报告》显示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要求公司结合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方面回复称,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60,117.77万元,2016年1-12月,累计收回应收账款185,164.52万元。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89,156.02万元,2017年1-5月,累计收回应收账款60,000万元。
2014-2016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计28,359.82万元、平均每年9,453.27万元、约占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3%。对此,公司方面解释说,虽然公司客户以大中型企业为主,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发生呆坏账损失的概率较低。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少数客户资金状况欠佳、融资困难等原因造成支付滞后。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3%,这个比例已经不小了,也就是说,平均每100元应收账款就有5.30无法收回,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坏账损失也达到这样的比例,恐怕早就关门了。”
据悉,公司在规避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方面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公司与客户协商签订垫资协议,并要求对方提供保障措施,延期支付期间计收利息;对完工产品和已交付产品,根据货款回收情况,控制发货进度和后续服务的提供,督促客户及时支付款项;对剩余质保金或其他款项,由公司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催收;对个别恶意拖欠货款的,公司可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方式予以收回。
对外担保:担保余额占净资产2成以上
《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外部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26,8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36%,担保期限2至9.5年不等,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方主要为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子公司),以及并购标的企业,其融资用途分别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建设。
对此,公司方面表示,上述对外担保金额为被担保方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实际借款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其发生额小于授信总额。同时,公司已审批为五常龙冶生物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2亿元担保,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行为尚未发生。截止目前,上述担保实际发生余额66,950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31%。
在反担保措施上,公司对外担保均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至少等额、有效的反担保。如玉林川能华西环保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3.63亿元的反担保;天河环境向公司提供了2亿元的反担保;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8亿元的反担保等。一旦被担保方出现还款违约,公司履行了连带偿付义务后,将及时通过处置被担保方的房屋、机器设备、股权等资产获得补偿,并可向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要求补偿。
公司同时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有:由公司负责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公司可根据资金支付情况组织生产、分批交货,控制工程建设风险;对共同投资参与建设的项目,将贷款发放至项目贷款专户,再由其支付给各供应商。对大额付款,公司全程参与监督,保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