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珂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四川九洲(000801)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从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来看,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则是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上,首先,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其次是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大投资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川九州表示,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