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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视讯连续三年虚增利润将“吃官司”
金融投资报
2015-01-06 08: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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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成万
2014年12月30日晚间,迪威视讯(300167)公告称,因其连续三年在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违法事实,被深圳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金。对此,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中院起诉迪威视讯索赔损失。
据公告,迪威视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0至2012年的年度报告中,通过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其具体情况为:2010年虚增营业收入1231万多元,虚增营业利润1231万多元;2011年虚增营业收入766万多元,虚增营业利润766万多元;营业利润的21.41%;2012年虚增营业收入340万多元,虚增营业利润340万多元,分别占当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51%,营业利润的16.01%。
基于迪威视讯的上述违法行为,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有责高管作出相应处罚。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迪威视讯”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索赔条件为:在2011年4月15日到2013年7月29日之间买入迪威视讯股票,并在2013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迪威视讯股票的投资者,可向迪威视讯提起索赔。
两位律师还提醒,拟起诉索赔的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联系方式。律师免费审核后,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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